关于开展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闽安委明电〔2016〕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闽教安〔2016〕40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近期全校范围开展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安全制度、安全责任人、技防人防落实情况和实验室整体环境;

2.实验室电、气、火、通风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通道日常使用和维护;

3.化学药品、生物试剂的领用、存储和使用情况;

4.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保管、领用、使用、余量处置情况;

5.实验废弃物的回收、储存、转运情况;

6.气瓶、高压容器的储存、搬运、使用、维护;

7.实验仪器设备的日常检测、维护和保养。

二、检查方式与要求

1.学院自查

(1)自查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2日

(2)自查要求:各学院根据检查内容开展学院自查,结合自查情况及时开展整改。

2.学校抽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会同保卫处及被抽查实验室的学院分管领导到实验室现场开展检查,抽查时间安排:

泉州校区2016年12月19日-21日

厦门校区2016年12月21日-23日

3.检查通报

2016年12月27日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通报检查结果,并针对查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向所在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2017年元月10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完成对整改内容的复查。

检查工作联系人:陈建新 联系电话:0592-616155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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