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我校实验教学水平,完善实践教学体系,鼓励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从事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研究工作,今年学校继续安排经费支持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课题的研究工作,现将2017年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的原则

申报的课题应符合我校全面提高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建设的质量和水平的总体目标,着力研究当前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建设等方面重点和难点问题,注重课题研究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鼓励通过开展课题研究解决实验室工作中具有代表性的实际问题。

二、课题的分类

2017年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课题分为理论型、应用型、自制设备型。理论型课题的成果提交形式以分析报告、研究论文、实施方案为主;应用型以编制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应用程序为主;自制设备型以加工、改造实用实验仪器设备为主,课题申报时应提供自制设备加工改造设计图纸。

本次选题可选择《2017年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课题研究需求列表》(详见附件1)中所列举的研究内容,也鼓励申报者结合自身岗位特点,申报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和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

三、申报的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者在所研究的领域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形成了有相当实力的研究团队,提出的课题研究方向已经具备一定的改革氛围,具备研究成果付诸实践的基本条件。一般要求申报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入职时已取得硕士学历,课题组成员至少3人。鼓励实验室一线人员参与申报,鼓励跨学院、单位联合申报。

(二)课题研究期限不超两年,课题立项一年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两年后进行结题验收。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履行科研诚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或课题负责人有不良信誉记录的,三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三)凡有校级及以上教研、教改在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参加本次课题申报。同一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参与课题的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两个以上的课题组。

(四)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立项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论是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明:华侨大学2017年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课题和立项编号。

四、资助力度和经费管理

2017年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课题,理论型课题资助3000元、应用型资助5000元、自制设备型资助10000元,各类课题的立项数量将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而定。课题经费的使用及申请项目经费预算表需严格遵照《华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华大财〔2016〕65号)和《华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华大财〔2016〕66号)文件中有关学校科研经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的程序和要求

课题负责人填写《华侨大学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课题立项申报表》一式2份(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17年6月20日前推荐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glk@hqu.edu.cn,请在邮件的主题处标明“课题名称和负责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专家对课题开展评审,立项结果将以文件形式公示并通知。

泉州校区地址:施良侨科技实验楼二楼208室,

厦门校区地址:机电信息学科实验大楼A225室

联系人:胡伟石 联系电话:0592-6161557。

附件

1.《2017年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课题研究需求列表》

2.《华侨大学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课题立项申报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5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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