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

2015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审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各项目经费已经落实到位,项目正式进入实施阶段(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为保障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以自然年为周期开展建设,即2015年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求2015年12月底完成项目建设工作。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学校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学校财务、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物资的采购严格按照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资产的管理纳入建制实验室、学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体系。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经费超支,超支部分由项目所在单位支付。如经费剩余,剩余部分原则上不予使用。如确需使用,应按照剩余经费启用流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增补部分的执行也应在项目到期前完成。

三、项目到期后,建设项目中尚未执行的建设内容将不再予实施,该部分项目经费将全部收回。如确需实施的要作为新项目在下一年度重新立项申报。

四、项目执行完毕后,项目所涉及的实验教学团队要进一步将教学资料的准备、实验环境和条件的准备、仪器管理和人员培训等工作落实到位。项目建设完成的当年项目负责人要组织实验教学团队成员开展项目验收,两年后进行项目绩效考评。

五、2015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项目的建设、验收、绩效全部采用线上下达、线上上报、线上审批、线上流转的方式进行,各环节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经办人:金翊,联系电话:6161557,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QQ群号:126688517。

附件:

1.2015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清单

2.“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实施各环节流程图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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